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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上午山东籍农民工王某等18名农民工投诉在树台乡一机砖厂务工,现砖厂老板马某拖欠他们2个 月工资未付。
7月2日上午我局通知双方到我局协商解决问题,但在砖的数量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我们组织双方协商了多次,最终未达成一致工资兑付协议。由于双方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工资是当时口头约定的,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案件处理一时无法正常开展,随后我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解决此事。
7月7日在国环局、树台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下,终于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并在机砖厂办公室双方达成了一次性工资兑付协议。
7月8日上午8时30分山东籍农民工在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领取了自己的工资,并陆续返乡。 (张琛琦)